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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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7:58 中国证券报 | |||||||||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24日以书面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05年9月3日下午4:00在长虹商贸中心C-18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监事长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1、因工作调动,同意王凤朝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2、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刘体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简历见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免职发表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黄朝晖、冯冠平、李彤、张玉卿对本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聘任、免职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聘任、免职等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不能担任以上职务的人员。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五年九月五日附件一:简历 刘体斌先生:1963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常委。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