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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6日股民茶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4:29 北京晨报

  股民维权

  股友王红问:我于2003年8月初委托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对东方电子虚假陈述赔偿案提起诉讼,交了近千元的诉讼费、律师办案费等费用,可两年多过去了,没有丝毫的音讯。上市公司、法院和律师,他们在此期间都在做什么?我又该做些什么?

  答:你提的这个问题代表了全国7000名起诉东方电子的股民。我们就此询问了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胡永春。据他说,从2003年初到2005年初,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立案受理了全国大约7000名投资者的索赔诉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期间也先后处理了东方电子的部分管辖异议和部分案件的证据交换,可是始终没有正式开庭。由于一直没有开庭,很多股民的案件已超出了法律要求在6个月内一审审结的一般性规定。很多股民对此非常不满,认为法院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有违法、拖延、偏袒东方电子之嫌。

  作为接受股民委托代理

东方电子索赔案件的律师,胡永春认为,法院应该及时让股民知晓案件开庭或延迟开庭的原因。他也呼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尽快开庭审理这宗关系重大的
证券
民事赔偿案件。

  据胡律师介绍说,目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做卷宗的分类审查和与最高法院的协调工作。在开庭的前3至5日即通知当事人。他还请股民们放心,法院受理的案件一般都会审理,只不过因为方方面面的情况,法院会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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