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股改正箭在弦上 冷却的G股炒作增添新题材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1:09 东方早报 | |||||||||
全面股改正箭在弦上,日前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为即将到来的全面股改制订“游戏规则”。 围绕着股改,人们已经炒过了方案博弈,炒过了G股除权填权行情,炒过了上市公司的增持,更疯炒过了权证。接下来炒什么?有炒准G股的,有炒上市公司互相持股概念的,也有炒小盘股大比例对价概念的。等热闹过了,人们还是要等股改题材,只有这些题材介入,
仔细看股改管理办法,比较有新意的有如下几条:一是转让股份之前先要完全履行承诺。如今在股改全面开花之前,那些法人股转让比较活跃,由于历史原因,相当一部分法人股并不规范,为防止产生新的问题,防止那些法人股一转了之,管理办法中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但是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代其履行承诺的除外”,这就比较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二是提出动议的三分之二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由于历史问题积累时间较长,有些拥有非流通股的公司已经破产,或者是虚假出资,有的干脆就找不到人影。股改管理办法提出,股改动议“可以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的股东提出”,以保证股改的顺利进行。 三是对大股东侵占上市利益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只要有可行的解决侵占方案的,可以进行股改。这还不够,还加了一条:“如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经证监会认可也可以进行改革。”这就意味着很少有不能改革的公司,要知道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利益的有多少,有这条规定等于扫除了障碍。 总之,股改管理办法更证实了管理层对股改“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决心和信心,一轮股改全面开花的战役即将打响,市场的短暂平衡即将打破,新一轮淘金又即将开始。 作者:应健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