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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条办法与征求意见稿99%雷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2:04 东方早报

  中国证监会关于股市全面股改的“55条”(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于今天公布。分析人士认为,正式版的“55条”与8月27日的征求意见稿具有99%的雷同点,这标志着股改将全面铺开。

  昨天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共分8章、55条,有6300余字。8月27日出台征求意见稿时,市场就将其认做是全面股改的标志性文件,俗称“55条”。据悉,
该文件规范了股市推进股改所需的整体政策框架,以及存在各类特殊情况的上市公司改革的程序规范,并对股改试点中的一些不够完善的细节做了修改。

  比如,缩短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协商时间,将所有的股改安排缩短至30天左右;还对停复牌做了明确规定,即停牌期间将从股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据业内人士称,原本有一种意见认为,在此之间需安排一段时间的复牌交易,让不愿意参与股改的流通股东“提前走人”,但此次

证监会仍以谨慎考虑,最终在“55条”中规定了“一停到底”。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55条”将原先的承诺惩罚做了“减轻”处理。征求意见稿表示,如果大股东无法兑现承诺,相关公司在3年内不得IPO,但这一条在正式版的“55条”中没有出现。对此上海荣正投资公司总经理郑培敏认为,这说明对非流通股东的惩罚威慑有所降低,可能会不利于流通股东的利益。海富通基金经理郑拓还指出,这也说明证监会希望尽快完成股市的全面股改,去掉了一些不太实际的条款。

  此外,原来征求意见稿中只需2/3以上非流通股东同意就可实施股改,正式版的“55条”则对此进行了更为严密的阐述。即股改原则上应当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2/3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提出。对此业内人士均表示赞同。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征求意见稿早在8月27日就已公布,当时证监会就表示,仅有4天的征求意见期,之后将尽快出台“55条”。因此,市场对全面股改的启动已早有预期,加上正式版的“55条”中利好利空兼而有之,今天股市对此的反应不会太过强烈,不会出现大涨大跌的情况。

  另据消息人士称,与“55条”配套的交易所细则将很快公布,待国资委的相关文件备齐后,股市的全面股改将随之铺开。

  作者:早报记者 汤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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