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股权质押 物华模式争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 11:16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欧阳晓红 北京报道 “股改还未开始,也没有做相应的准备工作。”东盛科技证券部郑延莉表示。 “正在做方案,半年才会有结果。”金宇车城董秘罗雄飞表示。
这两家公司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股权被质押。其中,东盛科技28.916%的股权被质押,金宇车城则是29.6%。 一位保荐人称,“针对存在股权质押的公司,我们的惯常做法是由大股东做出承诺,或者让其他有能力的股东去承诺支付对价,总之,得确保流通股东的利益。但如果承诺了但又做不到,那就没法实施股改。” 而第二批试点中的物华股份,在争议声中已经实施了股改。 物华股份业绩一般,今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仅0.016元,并且非流通股中46.66%的股权被质押或冻结,但就是这样一家上市公司却“慷慨”地10送5股。 8月5日,在物华召开的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仅用了30分钟,现场便以100%的高票通过10送5的股改方案。其时,共有四位流通股东参会,代表股份157237股,而且六位非流通股股东均委托大股东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中技)代为表决,表现颇为一致。当天下午,网上投票通过率为98%。 据称,在第二批42家试点公司中,物华股份对价方案的送达率和送出率为双高。基金人士透露,物华大股东在与机构就股改商榷如何支付对价之时,态度非常好,几乎是机构想要多少,就给多少。“一方面,这是一种诚意,但另一方面,也不排除物华本身存在一些问题,诸如争抢大股东地位而上演的‘父告子’闹剧。因此,他们只想以优惠的方式尽快解决股改。” 在方案中,深圳中技承诺,如果第二大股东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公司、第五大股东深圳市晋鑫源计算机技术公司所持股权因质押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支付对价,公司愿意代其支付所需支付对价。 资料显示,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公司所持2700万股被质押,第三大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所持2646万股中1615万股被冻结,深圳市晋鑫源计算机技术公司所持324万股被质押。 对于此次物华股份推出如此高的对价方案,新时代证券高级研究员东方语指出,“深圳中技受让了中国再生资源转让的股份后,有变现的欲望,同时有再融资的意图,因此以优惠的方式推出股改。” “物华股份的股改做出了一个示范作用,因为不管价格怎样,其作法把争议削平了,既照顾到历史原因,又面对现实,呈现股东平等,也体现大股东的一种诚意。”市场人士张卫星说。 但是,关于物华在非流通股半数被质押的情况下推出高送股,业内不乏质疑声。焦点之一,物华股份非流通股东如何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而且非流通股东很可能丧失第一大股东地位;之二,物华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出具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股东大会召开前解除质押”的承诺,金融机构为什么鼎力相助? “物华股份的高送股方式不妥当,并不值得推荐。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应勉为其难”,市场人士陈生认为,“我一直都反对送股。因为这损害了非流通股股东利益,如果不涉及送股便不存在非流通受损,并且送股无形中还增加了现有流通股的压力,也不利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物华股份证券部的隋先生表示,尽管存在股权质押问题,可是并不影响支付对价;资金不是问题,外界并不了解公司内部的真实情况,多属猜测。 况且,深圳中技高对价支付给流通股,事实上,只比普通公司的股改方案多出一股而已,更不会因此失去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至于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诺,可以视为是一种很正常的法律文件程序,不说明任何问题,所以不用做过多的推测。 而负责物华项目的西南证券投行部总经理刘辉不愿对物华股改做出任何评价,他只是表示,从行业角度看,农产品的创新股改比较有意义。至于股改试点企业,还不具代表性,只有等大面积的股改工作真正推开了,才会有一个行业标准。而像物华这样存在股权质押的股改是否具有借鉴典范意义,有待斟酌。 “虽说股权质押了,但还不需要去参照类似物华股份高送股的方案。”罗雄飞表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