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刑事第一案七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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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08:37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31日上午,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宣告了“德隆系刑事第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8名被告人被判有罪。我国首例证券公司因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而获刑罚的案件尘埃落定。 6月7日起,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德隆系”下属德恒证券和公司7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案。合议庭认为,被告德恒证券公司未获得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法院判处德恒证券缴纳罚金1000万元。德恒证券7名主管人员均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判刑,其中原公司总裁韩新林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