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银行业的专家呼吁 物权法应明确应收账款可质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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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付宁 北京报道 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等方面的专家日前呼吁,《物权法》修改应进一步扩大“担保物权”,特别是要明确应收账款可以质押,这将能盘活价值约5万亿元的企业资产。 在中国人民银行举办的《物权法(草案)》研讨会上,与会者认为,目前中小企业的资
为切实维护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与会专家还建议,《物权法》应充分肯定担保物权优先受偿的地位,不应在《物权法》中增设优先权或者为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轻易开口子,否则将使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承受不应承受的社会责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