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10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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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8:01 中国证券报 | |||||||||
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并自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引入竞争机制,实现经营主体多样化。原有二手车交易必须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的规定,使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受到阻碍,已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二手车及汽车市场的发展。为进一步增强汽车市场活力,《办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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