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等四部委联合发文 国企负责人不得投资入股煤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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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8:01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投资入股煤矿,已有的要开展清理。 根据通知,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如果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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