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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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15:17 中国证券业协会 |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与监管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5]41号)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中证协发[2005]04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成立了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现将评审委委员名单公告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丁国荣(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审核处处长)于文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会计师)马庆泉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 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王建平(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副主任)王益民 (东方证券股份有
评审委员会召集人由黄湘平同志担任。评审委委员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对申请公司进行评审,独立发表个人评审意见、行使表决权,审慎填写工作底稿和评审意见,并对此承担相关责任;(二)保守申请公司的商业秘密;(三)不得泄露评审委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四)不得接受申请公司及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馈赠;(五)不得有与其他评审委委员串通表决的行为;(六)遵守有关回避规定;(七)履行职责之前,保证已准确、完整地知悉委员工作守则的要求并填写《承诺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