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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士透露 将通过立法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08:07 中国证券报

  记者申屠青南北京报道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巡视员、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秘书长高世星昨日透露,国家正通过立法来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的草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之中,将对准入标准、监管做出详细规定,并对融资租赁业的税收进行规范和细化。

  高世星是在第三届中国租赁业论坛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述信息的。据介绍,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与选择,与供货方订立机械装备、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等设备买卖合同并出资购买,同时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处置设备的交易行为。融资租赁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金融工具,目前全球近1/3的投资通过这种方式完成。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会长姜仲勤表示,融资租赁行业在我国一直处于“慢热”状态,规模不大,水平也不高。这和该行业法律不健全、制度不规范有很大关系。目前,我国法律、税收、会计和监管等方面对租赁市场的制度规范,其内容都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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