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薪所得减除标准将听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07:55 中国证券报 | |||||||||
据新华社电 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1500元。为推进立法民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决定9月27日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对这一减除费用标准是否适当,进一步广泛听取包括广大工薪收入者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28日发布的公告,这三个部门将共同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听证会将安排的听证陈述人,包括年满18周岁,有工资、薪金收入的公民15人至20人,由听证人按照东、中、西部地区都有适当名额,工薪收入较高、较低的行业、职业都有适当名额,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选择确定;草案起草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代表各1人;全国总工会的代表1人;东、中、西部省、自治区财政或者税务部门的代表共3人;直辖市财政或者税务部门的代表1人。另外还将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15人至20人作为听证旁听人。 从2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年满18周岁,有工资、薪金收入的公民,均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5日18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