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债炒股有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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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02:23 现代快报 | |||||||||
“通过大股东股份质押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债券等商业化方式,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股份提供资金支持。”这是白纸黑字写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第19条上的规定。 这就是说,长期以来三令五申的“银行资金不得入市炒股”,以及企业债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不得用于股票买卖”等规定,全都开禁了。一句话
眼前就有两个例子。 一个是G广控。大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承诺,若股价低于4.35元,将动用10亿资金护盘,结果10亿“子弹”全部打光,本周末该股报收4.23元,10亿护盘资金悉数套牢。 另一个是农产品。这家公司的大股东承诺,在一年内最后5天,将以4.25元的价格共10亿资金,由大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回售。笔者敢断定,花4.25元买中期每股收益0.04元的农产品,绝对是高风险。 据统计,40多家股改试点公司中,就已经有20来家的大股东有增持的承诺,有人估计至少需七八十亿资金,而且如G宝钢、G申能等股价都已跌进(或跌近)承诺价;随着1300多家公司全面推开股改,到时为增持股份提供资金支持的将越来越多。但问题也接踵而来。 首先,大股东可以用借贷资金增持股票,你我小股民可不可以?第二,大股东可以贷款或发债买股,这里的大股东仅限国有大股东,还是不论国企还是民企,所有大股东都可以?第三,贷款或发债买股,万一股价大跌,银行或债权人如何控制风险? 谁都知道,用资金堆砌起来的稳定不是真正的稳定,这方面我们的教训还少吗?贺宛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