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风险揭示书不能买权证 投资者抱怨错失机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9:13 新快报 | |||||||||
广州投资者与高收益失之交臂 新快报讯 (记者 吴谭 实习生 熊小芬) 备受瞩目的本周宝钢权证(资讯 行情 论坛)上市,价格节节攀升,最高至2.088元,昨日收盘时价格有所回落,但仍有1.83元,即使在宝钢权证上市第一天以涨停价1.263元买入,截至昨日收盘,也有约40%的收益。不过,不少广州投资者未能参与宝钢权证的交易,因为没有去营业部书面签一份《权证风险揭示书》(以下
权证风险揭示书 权证与股票不同,权证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效应,投资者虽然有机会以有限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全额或巨额的损失。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前应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杠杆性交易。在决定进行权证交易前,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以下事项:一、权证具有证券类产品交易所具备的各种风险。二、权证存续期间,权证价格与其标的证券价格之间相互影响,投资者应特别关注标的证券价格波动对权证价格的影响。三、权证实行T+0交易。四、权证上市前,由发行人确定其行权价格、行权比例、行权日期等要素(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将随着标的证券除权除息而调整)。权证上市交易后,权证价格容易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市场因素的影响。五、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前,应分析了解权证发行人的履约能力,如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研究权证发行的条件及各项约定。六、权证期满且无其它履约价值时,权证即无任何价值。投资者还应关注该权证约定条款是否包含有自动行权机制,如无自动行权机制,投资者应注意及时行权,避免投资损失。七、投资者在进行权证交易时,必须了解其开户证券公司是否有资格从事权证交易经纪服务,或其交易资格可能受到部分或全部限制,并作相应安排。(上证所)(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