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再次强调 投资权证须签风险揭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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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8:12 每日新报 | |||||||||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为控制权证交易风险,维护权证市场交易秩序,上证所向各会员单位发布“关于重申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证所会员必须与参与权证交易的投资者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 此外,上证所还发布了《关于权证交易价格涨跌幅限制计算方法说明的通知》,对权证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计算公式进行了解释。涨跌幅的公式计算是:权证涨幅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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