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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负责人:相关股改细则将尽快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 韩平 报道:昨日,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就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更为深入的阐述,并透露相关细则将尽快出台。

  该位负责人首先高度评价了此前的股改试点工作。他介绍说,两批试点公司的股改方案通过率达到98%;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约21万人次,占流通股总量的比例达到63%,远高于以往股东大会10%的平均参会率;流通股股东对改革方案的赞成率平均达到93%。这表明,
证监会“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总体思路和操作原则经受了实践检验。他认为,股权分置改革总体上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

  他对《指导意见》中有关股改制度安排进行的调整和完善作出了说明。最主要的一点,他表示,是对改革方案表决的范围和形式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对存在特殊情况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作出了妥善安排。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的改革仍然要充分体现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市场可承受程度的统一;对于具备条件、改革方案能够得到投资者认同和市场欢迎的公司,可适当加快进行。

  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H股及B股股东是否参与股改的问题:他进一步解释说:股改是为A股市场上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做出的制度安排,是股东与股东之间协商解决利益平衡问题。A股市场的股改不涉及H股和B股市场,所以应由A股市场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协商表决,但该方案不应损害H股、B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ST和*ST等绩差公司如何股改的问题,他表明,《指导意见》对上述公司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多种方式作为股改是给予积极鼓励和支持的。证监会正在研究这类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程序和审核规定,通过制度的创新支持这类公司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这位负责人透露,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意见即将发布实施。此外,证监会研究安排了2005年至2006年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以及健全和完善市场法制五个方面的改革工作。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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