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进入股改攻坚时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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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0:24 证券日报 | |||||||||
——五部委股改指导意见解读财政部、人民银行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昨日,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两市以红盘相呼应。由此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已从试点摸索阶段正式向全面推行
自5月9日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正式启动改革以来,到8月19日,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以100%通过的成绩交卷历时三个月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在已经先期试点的46家上市公司中,除了清华同方因与投资者沟通不畅导致方案未获通过之外,其余45家公司的股改方案全部通过。 刚刚结束的试点阶段,是政策引导与市场的磨合阶段。从市场的接受程度和参与试点公司的投票结果来看,监管层所期望的“形成良好市场预期”,“让市场认识到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必然性和大趋势”已经成为现实。 在46家试点公司股改圆满收官之后,五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将推动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铺开,同时也标志着中国A股市场将就此进入“股权分置改革攻坚时代”。 《指导意见》的发布,也意味着各方认识有了一个基本统一。在广泛共识的基础上,有关各方正在不断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历史性的改革。试点的经验之一是,股权分置改革要坚持统一组织。中国证监会将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以规范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正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有利于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则,完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相关政策,调整和完善国资管理、企业考核、会计核算、信贷政策、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规定,使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政策衔接配套;地方政府也在不断加强对本地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把股权分置改革与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适合当地情况的改革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了股权分置改革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实施,根据股改进程和市场整体情况,择机实行“新老划断”,并对市场关切的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规定,如完成股改的公司可优先安排再融资;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对同时存在H股或B股的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改问题;对于绩差公司,鼓励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方式作为对价等等。这无疑为未来的股改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两批试点仅仅是开始,更具挑战的1300余家公司的大面积股改正迎面而来。“开弓没有回头箭”,股改既然没有退路,就只有在尽可能保障对价公平、充分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步步为营,攻克城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