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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揭幕篇:股改纲领文件彰显7大亮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9:22 新京报

  文件指出股改深层意义在于为资本市场制度改革和创新创造条件

  传言在上周出台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终于在本周二晚上亮相。《意见》共22条,有正确认识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思想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总体要求等高屋建瓴的阐述,也有严格规范股权分置改革秩序、调动多种积极因素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具体安排。可以说,《意见》是随后股改的全面铺开
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内容极为丰富,概括起来,共有7大亮点。

  1 对价将会逐步完善

  对于此前因“对价”引起的质疑,《意见》予以肯定,并明确表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股权分置改革的管理办法,广泛征求A股市场相关流通股股东意见,协商确定切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照股东大会的程序,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召开会议分类表决。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对价方式平衡股东利益,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有益尝试,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2 国资管理体系面临调整

  《意见》在市场普遍关注的国资管理体系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按照有利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则,完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相关政策,调整和完善国资管理、企业考核、会计核算、信贷政策、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规定,使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政策衔接配套。而且,在具体政策的制定上也是由国务院牵头、统一部署、统一协调,保证了政策制定效率和执行力度。

  关于国企股改的性质问题,有了明确的定义,股权分置改革是为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并不以通过资本市场减持国有股为目的,当前国家也没有通过境内资本市场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份筹集资金的考虑。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根据国家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性调整的战略性要求,合理确定在所控股上市公司的最低持股比例,对关系国计民生及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支柱性行业中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家要保证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必要时国有股股东可通过证券市场增持股份。

  3 以股改推动多项改革

  中国证券市场除了股权分置还存在其他顽症,股改为解决其他问题打好了坚实的基础,在《意见》中指出股权分置改革是一项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问题,更在于为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

  《意见》还提出要继续完善鼓励社会公众投资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年金入市,扩大社保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规模,放宽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比例限制。对于股权分置改革后境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性投资问题,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规定。以及通过大股东股份质押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债券等商业化方式,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股份提供资金支持。可以相信,后续股改仍会有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

  4 择机“新老划断”

  “新老划断”是伴随股改应运而生的新概念,也是中国股市恢复融资功能的关键时间点。阅读《意见》可以发现,在股改全面铺开阶段,管理层还是鼓励达到一定市值和规模的重点公司成为下一步股改重点,特别是国有控股的大盘蓝筹公司,这些重点公司股改或将成为衡量整个股改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他们股改完毕也是择机“新老划断”最根本的依据。

  《意见》提出,支持绩优大型企业通过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实现整体上市;支持上市公司以股份等多样化支付手段,通过吸收合并、换股收购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择机实行“新老划断”,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同时改革再融资监管方式,提高再融资效率。

  5 难点公司股改渐明

  虽然,46家试点所代表的类型涵盖了大部分A股上市公司,但是一些难点公司没在其中,如含B、H股上市公司是否对B、H股股东支付对价;ST、破净和绩差公司如何进行股改等。

  在《意见》中,对于同时存在H股或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海睿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宁表示,尽管上述规定并未明确取消B股和H股股东获得对价的权利,但由于相关的协商过程已经将B股和H股股东排除在外,这也意味B股、H股获得对价的可能性极小。

  对于ST、破净和绩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如何进行。《意见》指出,对于绩差公司,鼓励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作为对价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6 市场创新再接再厉

  近两日宝钢权证走势如火如荼,换手率急剧提高,市场一片人声鼎沸。阔别9年之久的权证之所以顺利破茧,正是搭上股改试点这趟“顺风车”。根据《意见》,市场上还将有更多的创新产品扑面而来。

  《意见》第20条明确,“鼓励证券交易机制和产品创新,推出以改革后公司股票作为样本的独立股价指数,研究开发指数衍生产品”,这意味着期待中的G股指数终于要正式面世,将与上证指数、深圳成指形成三足鼎立的态势,随着股改的深入,其影响力还会与日俱增。“研究开发指数衍生产品”,则为适时推出股指期货预留伏笔。

  为了保证创新的顺利推出,《意见》还明确要求证券交易所要“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改革方案创新及改革后的市场制度和产品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市场创新不愁无用武之地。

  7 信用交易力挺大股东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指出,通过大股东股份质押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债券等商业化方式,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股份提供资金支持。将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优化重组和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相结合,积极支持证券公司综合利用各种可行的市场化融资方式,有效改善流动性状况,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强化监管,推进行业资源整合,妥善处理好高风险证券公司的重组或退出问题,鼓励优质证券公司壮大发展。

  针对大股东增持行为,出台相当有力度的扶持政策扶持,为大股东提供充足的资金增持股份,这对稳定公司股价和投资者信心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报记者 贾浩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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