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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股改指引颁布是对否定股改最好回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8:04 中国证券报

  记者 熊永红

  昨日,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股改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股权分置改革正式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诚如《指导意见》所指出的“股权分置改革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实现相关各方利益关系的合理调整”,全面改革的市场预期得以明确。

  《指导意见》是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对未来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展开的战略部署。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是国务院几大部委联合发布的,应该说国务院各部委之间就股权分置改革如何全面铺开已经达成一致,而且将地方人民政府、中介机构、投资机构和交易所也纳入到股权分置改革的规范范围,这为改革的总体成功奠定了基础。平安证券还认为,《指导意见》对股改试点顺利完成、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趋于稳定、总体上具备转入积极稳妥全面推进改革的基础和条件的判断,无疑是对前一阶段出现的怀疑甚至否定改革的言论的最好反击。

  多数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指导意见》推出的时机和其实质性内容,与市场之前的预期基本吻合;而其中一些有别于此前市场传闻的微妙变化,更有利于市场形成长期稳定的改革预期,此前市场普遍认为改革将“快马加鞭”,但《指导意见》更强调“积极稳妥”。可以预见,全面推开的改革,不会出现短期内一哄而上的无序状态。

  我们看到,市场中有关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进过程中的一些焦点、难点问题,从《指导意见》中都能找到直接或间接的答案。其一,明确B和H股对股改没有发言权,股改完全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决定;其二,鼓励绩差公司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作为对价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其三,明确对完成股改公司的鼓励措施,再融资和管理层激励将成为完成股改公司的优惠措施;其四,明确以股份质押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债券等商业化方式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股份提供资金支持;其五,明确股改引起的中外资比例变化不影响其原有的外商企业优惠政策;其六,明确提出“股改并不以通过资本市场减持国有股份为目的,当前国家也没有通过境内资本市场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份筹集资金的考虑”;其七,关于新老划断,重申“根据改革进程和市场整体情况,将择机实行”。当然,《指导意见》并没有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各种具体对价方案进行评价,更为具体的政策意见还需要等待中国证监会即将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与市场人士预期“《指导意见》对市场的影响相当正面,市场有望借此利好重新获得上涨动力”的判断一致,昨日大盘掉头稳步向上,上证指数涨幅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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