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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改指导意见带来全新机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4: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前天出台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宣告股权分置改革已走完试点阶段,进入到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专家认为,《指导意见》透出了四大新意,对股改的统一部署、含有B股H股公司的改革、给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资金支持、择机推出新老划断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今天,我们就从《指导意见》入手,为你揭示政策背后的重大影响和市场机会。《指导意见》透出四大新意提高决策效率

  《指导意见》:证监会将制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调整和完善国资管理、企业考核、会计核算、信贷政策、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规定,使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政策衔接配套。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把股权分置改革与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适合当地情况的改革工作。

  点评: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吴淑琨认为,股权分置改革的统一组织将主要体现在后续股改中有关的审批权将分别下放到各地国资系统和交易所,这将大大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的效率。B股H股股东不参与表决

  《指导意见》:非流通股股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股权分置改革的管理办法,广泛征求A股市场相关流通股股东意见,协商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照股东大会的程序,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召开会议分类表决。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对价方式平衡股东利益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点评:吴淑琨认为,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由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协商确定方案,而这与试点阶段基本上是上市公司聘请保荐机构提出方案是不同的;二是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召开会议分类表决,与试点阶段由股东大会和流通股股东进行分类表决相比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需要注意的是相关股东会议而不是股东大会会议,这实际上就排除B股股东和H股股东参与表决的可能。配套措施陆续跟进

  《指导意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有利于市场稳定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鼓励公司或大股东采取稳定价格预期的相关措施;鼓励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提高上市公司业绩和价值增长能力的组合安排。通过大股东股权质押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债券等商业化方式,为大股东增持股份提供资金支持。

  点评:吴淑琨认为,强调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稳定价格预期以及提高上市公司业绩和价值增长能力的组合安排,其本质都是为了确保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开。但短期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事。因此,股权分置完成后,市场两极分化将更为迅速。择机推出新老划断

  《指导意见》:根据股改进程和市场整体情况,择机实行“新老划断”,对首次公开发行公司不再区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完成股改的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可以实行管理层股权激励,同时改革再融资监管方式,提高再融资效率。

  点评:天相投资认为,证监会在市场没有出现稳定上涨的预期下,不会轻易推出新老划断。在200~300家上市公司完成股改而市场走势平稳的前提下,才可能择机推出。吴淑琨认为,虽然是成熟一家,推出一家,但各地政府的积极性都将被调动起来,谁也不愿意在这场改革中落后,上海是最为显著的例子。(记者 朱雷 毛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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