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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鹏:锁一爬二不能一刀切 风险滞后需警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3:18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魏璇 见习记者 杨少华 发自北京

  “一年以后总股本的5%有多大?大约在300多亿股。两年以后总股本的10%有多大?三年以后全可流通会出来多少股?要大致心中有数。”首都经贸大学刘纪鹏教授表达了对“锁一爬二”滞后风险的担忧。

  刘纪鹏认为,目前最大的风险有两个:其一是市场风险,就是说市场对“锁一爬二”引起的风险滞后是否有准备;其二是理论上的风险。他提到最近有几篇文章不赞成对价股改,建议管理层给予重视,把对价的理论和法律依据阐述清楚。

  “锁一爬二”具体是指在前两批试点中被大股东广泛采用的关于限制股权流通的承诺。根据

证监会4月29日《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12个月内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在前两批试点中,多数公司按照此规定作出承诺。

  针对“锁一爬二”可能带来的滞后风险,刘纪鹏建议“锁一爬二”不能搞“一刀切”。例如18日沪市下跌44点,也许并不寻常,有可能是因为炒作试点股,方案一通过,由于“锁一爬二”,大家就开溜。

  除此之外,刘纪鹏还指出了一些股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其一,单一送股模式的实践与对价的法律理论脱节。他认为,既然对价对的是未来将要发生的非流通股可流通的风险,可一上来就是十送几,风险无法判断,损失不好把握,在理论上论证困难。

  其二,两批试点创新模式太少,特别是通过设定可流通底价的模式和对价理论相衔接。他建议,应在全面推开阶段的头几个企业中继续试,搞不是试点的“试点”,证监会要指导,不能一下就把全部权力都下放到交易所。

  其三,保荐人制度应废除。刘纪鹏说,保荐人能保荐什么呢?几十亿元事小,搞得都是看眼色去送股、送多少股,这束缚了来自企业的有利于保护股民同时又带动大盘上涨的好模式。

  其四,停牌制度应采用全封闭式。这有利于防止炒作行为,让炒家进来就别想出去,减少钻改革空子的投机行为。

  其五,新老划断在时间上最好能到年底以后,并且在概念的理解和出台的方式上还可以细做文章。比如A让G(改革完的先融资,可激励大家搞股改);大盘股让小盘股;沪股让深股;先到海外再融资再到A股市场恢复再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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