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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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4:58 中国证券报 | |||||||||||
证券简称:G上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5年7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改)》,提高了公司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5年8月15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份结构变动 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1、国家持有股份135,680 -135,6800 非流通股股份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760 -2,7600 合计138,440 -138,4400 1、国家持有股份 0 +126,624.21 126,624.21 有限售条件的流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2,575.79 2,575.79 通股股份 合计 0+129,200 129,200 无限售条件的流 A股42,000 +9,240 51,240 通股股份合计42,000 +9,240 51,240 股份总额合计180,4400180,440 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 持有限售流通股 股东名称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股数(万股)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6,624.21 2007年8月22日注1 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6462006年8月22日注2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462006年8月22日注2 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6462006年8月22日注2 上海起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37.79 2006年8月22日注2 注1: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在长期内(不少于5年)保持对上港集箱绝对控股地位(控股51%以上)。 注2: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和上海起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改) 2、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意见书(修改) 4、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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