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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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4:58 中国证券报 | |||||||||||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将于近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8月19日上午9时在巩义市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了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洪恩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受董事长的委托,总经理马路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3,973人,代表股份161,662,967股,占公司总股本70.71%。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968人,代表股份42,106,08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8.6%,占公司总股本的18.42%。 参加本次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中,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3,811人,代表股份38,729,757股,占公司流通股本的35.5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157人,代表股份3,376,323股,占公司流通股本的3.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5年7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同意股数所占 股份种类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股份总数比例(%) 全体股东161,662,967152,733,899 8,748,116 180,95294.48 其中:流通股东42,106,080 33,177,012 8,748,116 180,95278.79 非流通股东119,556,887119,556,88700100 参与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所持股份数额 表决情况 廖致慧 421,400同意 张 玲 400,000同意 张继宪 378,560同意 张全忠 352,027同意 魏淑君 327,181同意 吴 红 326,555同意 周小勇 314,758同意 林志杰 311,200同意 张朋德 300,000同意 张忠尧 295,750同意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程晓鸣律师、田云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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