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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权证要先签协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05: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首只权证上市在即,不少喜欢冒险的投资者都跃跃欲试。不过,记者昨日从金元

证券成都营业部获悉,投资者要参与权证买卖,首先得与开户证券营业部签订一份《权证风险揭示书》。

  金元证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俞峰表示,投资权证先签风险揭示书,是监管部门统一要求的,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风险。由于权证是一个特殊的业务品种,权证交易具有财务杠
杆效应,投资者虽然有机会以有限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全额或巨额的损失。俞峰提醒说,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前应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杠杆性交易。

  联合证券、招商证券有关人士也表达了类似观点。 记者杨波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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