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下一步怎么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7:38 中国证券报

  (上接A01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进行业务移交时,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做好各方面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财务经济

审计,交出一本明白账。

  年金基金管理业务严禁外包

  记者:已经取得资格的机构是否可以把业务外包给一些没有取得资格的机构呢?

  陈良: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认定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使的一项行政许可权,受法律保护,因此也应该依法行事。取得资格的机构才具备管理企业年金的法人资格,这是一个特殊资质,没有取得资格的机构就不具备这种法定的条件,不能承接这一业务,取得资格的机构当然也就不能把业务外包。

  至于有些机构取得一个资格,还打算再争取另外的资格,比如说法人受托机构,在没有拿到账户管理人资格之前,可以先选择一个有资格的机构为你承担账户管理人业务。并且可以要求留出接口,一旦取得资格,能平稳便捷地转移。这样既不影响业务开展,又不会碰撞法规的红线。

  年金市场能否壮大企业是关键

  记者:由于企业年金计划是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

保险,未来将会有哪些政策出台,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这个市场发展壮大?

  陈良:我国年金市场的规模到底能有多大?一方面要靠政策扶持和推动,另一方面要看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国家对年金的政策扶持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实现,目前,从国家级的政策来看,东北3省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及单位,单位缴费已经实行了4%计入成本的政策。一些省级政府也对地方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作了规定。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劳动保障部一直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

  按照企业年金的政策规则建立的年金计划,才能享受税收优惠,作为企业,应该按照规定的办法建立企业年金,否则就不属于企业年金,不受企业年金政策的保护,进行财务审计时,你就要提供自行制定计划的依据。

  考虑到中小企业自己难以建立企业年金理事会,单独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费用比较高,为了使它们顺利建立实施企业年金制度,我们正在研究是否可以允许中小企业参加集合性计划问题。也就是由法人受托机构作为载体,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集合年金计划,企业根据自己的年金方案,选择参加一个集合性计划。当然,这件事情如何操作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最后应以文件为准。

  记者:据了解,不少企业都想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自行管理企业年金,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陈良:按照23号令,受托管理企业年金的既可以是法人受托机构,也允许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成立理事会自行管理。目前有些企业建立年金理事会的积极性确实很高,但理事会的运作办法需要规范。从实际操作上看,要注意把握这样几点:

  第一,要明确企业年金理事会的责任,使它真正能够履行受托职责;第二,应该有专业人员负责日常事务,有懂得投资运营和制定投资策略的专家;第三,要有专门的技术条件和必要的场地。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不能简单从肥水不外流的出发点考虑问题,由此造成运作失误,影响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记者:最近有报道称年内将启动第二批资格认定工作,对此您如何评价?

  陈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记者你就会发现,开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以来,我们每开展一项工作,都会适时向社会公告,这是《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同时我们也向媒体提供了可靠的新闻。对于下次资格认定什么时候进行,我在8月2日的发布会上已经说过,这要取决于市场发展情况,如果市场需求很大,我们就会适当认定一些。现在第一批资格刚认定完,市场也刚刚启动,因此,不可能在10月份进行第二批认定。

  爱问(iAsk.com)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