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钢松山大股东称不履行原承诺将补偿公众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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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7:3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陶俊 韶钢松山(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告,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在原承诺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补充承诺:承诺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社会公众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同时承诺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处理。韶钢松山同时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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