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补充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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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3:3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韶钢松山今日公告,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原承诺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补充承诺:承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社会公众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承诺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交所的任何处罚和处理。 韶钢松山今日起复牌交易,股票简称变更为“G韶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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