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提升小企业信贷战略地位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09:13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王妮娜北京报道 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姜建清日前指出,小企业信贷事关工行发展战略,工行将首先选择民营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的东部沿海地区,积极发展小企业金融业务;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稳步推进小企业信贷。
工行将根据小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制定相应的客户信贷政策。对为大中型企业配套或服务的小企业,只要提供合法、有效、易变现的担保,可不受信用等级限制办理融资业务;对小企业持有的由大中型企业签发或承兑的、符合工商银行总行规定范围的商业承兑汇票,优先给予贴现;对代理大中型企业出口的小型专业外贸公司,在占用被代理企业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可不受信用等级限制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对在工商银行只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小企业,不再核定授信额度,业务审批通过后直接办理业务。 在保证抵(质)押物合法、有效、易变现的前提下,工行将积极开办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物权质押,积极探索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缓解小企业担保难。对为大中型企业配套或服务的小企业,推广保理业务;对资金需求频且少的小企业,推广最高额抵押生产经营循环贷款;对拥有成熟技术及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或专利项目的小企业,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小企业,积极提供信贷支持。 工行将不再按借款用途将小企业贷款划分为流动资金和项目贷款,而是根据实际贷款期限,划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