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业务创新 积极效应逐步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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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09:12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小夏 中金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日前正式获准。在创新试点类券商积极“试水”新业务的同时,管理层日前透露,本来属于创新试点类券商“专利”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望在年内向券商分类监管中的第二类——合规发展类券商拓展。由此看来,券商业务创新的积极效应在不断扩大。
去年以来开展的券商综合治理工作中,资产管理与自营业务由于是风险爆发的总源头,成为了重点整顿对象。但与此同时,随着风险控制手段的增强,以及金融衍生品和对冲工具的广泛运用,资产管理业务在海外大型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的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近几年,随着投行业务、经纪业务日渐萎缩,券商需要拓宽生财之道。 其实,固定收益业务是国际著名投资银行最主要的业务之一。比如,高盛的固定收益及衍生产品业务占其全部业务收入的比例曾达到60%左右。从长远趋势看,平衡发展固定收益业务和股票业务,可以为国内券商提供业务稳定发展的渠道。 业内人士认为,中金公司这次业务创新,意义不凡:一是契合了“国九条”提出的,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加大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的开发力度;二是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三是通过专项资产管理的形式进行了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开辟了新的企业融资渠道。 不过,有观察人士指出,由于目前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者的投资资格未明确,如果要投资于该类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还需要得到管理层的批准;同时,证券交易所缺乏与证券化产品相配套的交易机制以及托管机制,如主办券商报价机制、回购等机制,这会直接影响证券化产品的二级市场活跃程度。因此,这类资产管理业务的吸引力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看来,既然是试点,就需要不断地探索前行。在这过程中,配套政策的不断完善,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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