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建议取消房屋预售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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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6: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在上海、北京等房地产市场热点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将未开发的楼盘提前预售,这愈发加剧了消费者超前购房行为。中国人民银行15日表示,将考虑取消房屋预售制度。由人民银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撰写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称,“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人民银行曾在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这意味着开发商将不能收取购房者的全部预售款。不过,这一文件后来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央行15日发布的报告还显示,我国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的房地产贷款质量较好,四大银行汇总房地产贷款不良率低于5%。受房价快速上涨和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已有境外资金通过多种渠道进入上海、北京等地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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