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察) 外汇新政 发挥效力还须细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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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7:51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陈继先 近期,央行频频出台外汇市场改革举措,先是发布《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交易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通知》,随后又发出扩大即期外汇交易主体、增加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方式、开办银行间远期交易的《通知》,其用意是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增加避险工具,加速发展银行间外汇市场。
两份《通知》内容衔接紧密。 首先,远期结售汇业务是远期外汇交易的基础,同时也是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基础;而按照通知规定,会员自获得远期外汇交易备案资格后的6个月便可自动开展即期对远期、远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因此,远期交易资格又是银行自己开展掉期交易的基础。 其次,放开银行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首先要放开结售汇业务。原来的年结售汇量200亿限制被取消了,审批核准改成了备案制,让更多的银行能够参与远期结售汇。另外,仅有银行参与外汇市场已然不够,放开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势在必然,对这些机构开放的第一步自然就是即期外汇市场。 但是,央行的上述《通知》只是给出了框架性的内容和原则,欲付诸实施,发挥效力,还需要做很多扎实细致的工作,也需要相关部门的有力配合。 据外汇交易中心人士说,首先,有关远期外汇交易、掉期交易等规则需要进一步修订出台,相关交易系统也要做最后的测试运行。其次,将推出什么产品,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这四个品种肯定有,但是否增加其他产品还得看银行有多少需求。还有,要完善备案手续、制定主协议等。 相关银行也在积极准备。具有远期结售汇资格的银行已着手从人员、技术等各方面,积极筹备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 没有远期结售汇资格的机构,如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信用联社等,看到远期结售汇门槛降低自然高兴。然而,央行门槛是降低了,银监会的门槛有没有降低?这些机构心里却没有底。按照《通知》中规定,无论是远期结售汇、还是远期外汇交易、掉期交易,都要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从银监会发布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上看,似乎没有很强的硬性条件。许多中小银行在《办法》公布后不久就提交了申请,但绝大多数至今尚未获批。例如,深发展最近才获得衍生业务资格。 分析人士说,《通知》能否完全发挥出作用,银监会的动作也是重要因素。但银监会在放开资格上,肯定会谨慎行事,努力在“控制行业风险”和“促进外汇市场改革”间寻找最佳平衡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