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认为股改方案支付对价太低一投资机构状告长江电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7:5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尽管方案得到高票通过,但长江电力却遭遇官司。持有1000股长江电力的北京中德盛投资顾问管理公司,将前者告上法庭。他们认为,长电方案对价太低,每10股再送1.48股才合理。据悉,8月1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中德盛投资顾问管理公司认为,长江电力非流通股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6706股及现金5.88元(含税),绝大部分是由长江电力公司支付,控股股东三峡总公司并没有从自己兜
里掏一分钱,也没有送出一股,长江电力财务数据完全在非流通股股东的掌控之下,以公积金送股、派现作为对价,实质是非流通股股东玩的一个流通股股东自己吃自己的数字游戏。

  经过计算,中德盛认为,此次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派现、送股、权证等3种补偿相当于每股支付了1.62元。而长江电力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成本每股相差5.45元,折平均摊为2.725元。

  也就是说,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每股历史成本之差在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后,仍为1.105元,所以对价补偿比率仅为59%。按目前的股价计算,非流通股股东还应送1.48股。

  中德盛表示,长江电力董事会采用对价方案是不合理的、有缺陷的,这违反了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原则,并严重侵犯了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李安永等11名公司高层成为了本次被告。中德盛提出的诉讼请求为,判处长江电力方案通过无效,判令停止非流通股票上市交易的计划。

  据介绍,中德盛作为一家小型投资机构,目前持有十余只股票,市值377万元。该公司投资部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大环境不景气,很多股票都被套牢,而此次起诉长江电力,也是对目前股市不合理现象的一种抗争。

  中德盛副总经理郝侠告诉记者,作为股东,公司还将起诉宝钢股份和银鸽投资。

  郝侠认为,现在试点的股改方案非常不合理,“侵害中小股东的行为已经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她向记者表示:“我们已经试着和上市公司沟通过,但没有任何效果,所以只能动用法律手段。”(吴君强)

  作者:吴君强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