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险企分食年金大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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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 11:5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赵萍 北京报道 8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社部”)对外界公布了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结果,37家金融机构获准参与企业年金管理。其中,国内首批设立的两家养老保险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养老金公司”)、太平养老金公司分别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受托人及投资管理人两项资格。获得投资管理人资格的还包括中国
这一“利好消息”大大刺激了证券市场。8月2日午后,大盘选择了向上的攻势,直到突破1100点关口。 先行者太平人寿 “太平人寿的两个重点业务链条异常清晰,一条是发展银行保险,另一条就是抢占企业年金等养老金市场。”尽管保监会允许的养老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所有个人及团体养老保险业务,但王连万直言,公司将集中兵力开展企业年金业务,以免削弱其在企业年金市场上的竞争力。 据王介绍,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目前,太平养老金公司仅有员工20余人,核心的职能部门也是依据公司计划申请的企业年金管理资格而设置,主要包括受托管理部,负责人由总精算师谭伟民担纲,和投资管理部,由总经理王连万亲自执掌;另外还有诸如风险管理部、市场部、财务部、IT部等。 与太平养老金公司稍有不同的是,平安养老金公司的员工人数要比太平多出几倍,达到70余人,部门设置相对复杂,但组织架构与太平差异无多。 在企业年金管理资格公布前的数月间,由于不能实际开展业务,太平和平安养老金公司向保监会上报的保费收入始终是零,且已出现上百万元的亏损。 “做得好是先驱,做不好可能就是先烈。”一位养老金公司人士戏称。 这也正是王连万所担心的。不过,他告诉记者,令他颇感安慰的是,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已经接收了辽宁省社保系统企业年金业务的移交工作,试点中涉及辽宁省直属的60家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涉及金额在2000万元左右。 王连万也向记者坦言了太平养老金公司面临的困难。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受托人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财产净值的0.2%;而投资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则不高于财产净值的1.2%。那么,即使按照规定的上限,这区区2000万元资产的管理费用加总后,依然是杯水车薪。 据王透露,在公司成立后的数月间,虽然没能实际开展业务,但他们也在积极地与企业进行接触,目前已有几家合作意向较为明朗的企业,其中不乏中央大型企业,具体企业名称,他表示不便提前透露。 “零管理费”竞争? 2004年5月,劳社部20号令和23号令的颁布,对经营企业年金业务的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实行二次准入制度,引发了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信托公司等机构对于企业年金业务及不同角色的争夺战。 一家获得账户管理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养老金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说,“中国的金融机构在企业年金的第一轮竞争中,一定会大打价格战。大家的成本边界不清楚,但又都想尽快跑马圈地,零管理费竞争很可能会出现。” 他说,原来补充养老保险只是保险业内的一块“蛋糕”,现在市场大门洞开了,多个行业都进来了,市场的冲突的热度无疑会加剧。 对保险公司而言,企业年金业务原本包含在已有团体养老保险中,是各寿险公司的主业,但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是主业。一个企业的基本账户开在这家银行,结算、收支、信息资料在这家银行,银行通过评估资产价值,完全可以采用一揽子的收费方式,来进行价格竞争。“只要其它业务有利润,它又想留住这个客户,什么账户管理费、托管费都可以不用收,半买半送就行了。”该人士说,“但以保险公司的资产实力,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平安养老金公司副总经理杨学连表示,公司对此已经有所考虑,可能市场刚刚起步的时候,竞争会比较激烈,竞争就会使价格向下,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