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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中“凡例”第七条暂停执行 大输液企业暂时逃过生死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08:09 中国证券报

  记者黄俊峰 上海报道

  记者从上海有关医药企业获悉,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内部通知,暂停执行其去年制定的《医保目录》中“凡例”第七条,让众多大输液生产企业、尤其是生产100毫升(m l )以上规格输液企业暂时松了一口气。去年9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中“凡例”第七条指出:“《医保药品目录》中
所有剂型标注为‘注射剂’的药品,均不包括含有非溶媒药品且溶媒容积大于100ml的静脉输液剂型。如:阿奇霉素注射剂不包括容积大于100ml的阿奇霉素葡萄糖注射液、阿奇霉素氯化钠注射液等含药输液剂型。”换言之,100ml治疗型输液产品不在医保范围内,这令输液生产企业叫苦不迭,因为治疗型输液产品是输液企业中的主要盈利产品,如果该规定得以执行,不少输液生产企业将面临灭顶之灾。

  为了生存大计,国内近十家主营输液的企业去年10月在上海召开研讨会,对上述规定提出了质疑,指出这个规定点住了中国2000多家生产输液制剂药企的“死穴”。这些企业联名上书国家药监局、发改委、社保部、行业协会等部门,希望有关部门重新考虑这个规定的合理性,给输液生产企业生存发展的空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企业的意见很重视,经过慎重调研后做出暂停执行的决定,解除了输液企业的后顾之忧,但是也有输液企业表示,该规定只是暂停执行,并没有取消,今后还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无形压力,希望有关部门最好能够给一个最终的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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