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调控电信设施投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08:06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少林 为响应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信息产业部近日要求相关企业实现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的共用。业内人士认为,在3G政策出台前夕,电信主管部门发布此类通知,显示政府部门对电信基础建设投入持谨慎态度,这种态度也会主导3G牌照的发放和电信企业的重组。
通知指出,在空闲资源满足需求的路由和地点,原则上不得再新建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对于已建成的电信设施无空闲资源可利用的路由和地点,应当尽量通过技术改造、扩建等技术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以满足需求。在电信通行权有限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应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联合建设时,建设各方应执行电信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范,并接受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参与联合建设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原则上在3年之内,不得在同路由或同位置建设相同功能的电信设施。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出租、出售资费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难以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电信管理机关协调解决。电信管理机关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租售资费标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