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配流通溢价是爬行减持期的核心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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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14:22 证券时报 | |||||||||
□彭卫 根据有关规定,非流通股股份锁定一年,从第二年开始“爬行”减持。但是届时国有资产流通具体由谁来操作实施呢?减持的流程和原则是什么?因为具体到市场上来操作,是需要具体的人来完成。获得流通权期满后的国家股,谁决定减持?什么价格减持?怎么减持?由谁来减持?减持后的钱谁来管理?这些问题都应该明确。笔者认为,很可能是国资部门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赢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主要是协议转让,由国资委审批,非常复杂。但是对于全流通情况下的国有股减持,国有股减持价格的确定标准应该发生变化。国有股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以净资产作为衡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标准已经明显不适用,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关于国有股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管问题,监管机关关注的重点是:(1)国有股东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控股权或实际控股权发生变化的。(2)出售上市公司股份造成持股比例低于国家规定的。(3)国有股东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发生5%以上变化的,属于国有资产重大处置,均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也需要进行披露最低持股比例,减持流程直接影响股票锁定期结束后,上市流通数量对证券市场冲击的预期。 其中比较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分配流通溢价。目前A股市场的平均市净率水平在1.6倍左右。如果套用这一市净率,国有股全流通后估计将产生60%左右的溢价。溢价究竟应该归谁、又该如何分配呢?在以前的国有股减持尝试中,减持所得既有归大股东的,也有上缴财政的,还有充实社保基金的。而对于这次股权分置改革可能的流通溢价的分配,现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笔者认为,既然是国有股,应该是直接或间接属于充当了出资人角色的国资委。至于溢价如何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配、是否充实社保基金这些问题,则取决于各个利益集团的博弈和国资部门的平衡。 (作者单位:北方国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