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注资既要救命更要断病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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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07:5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陈劲 继银河证券将获得汇金公司注资一事公告后,日前又传出消息,建银投资已签署购买原南方证券资产的协议,可能以此为基础组建一家新券商。据了解还有几家券商将获得注资。如此看来,通过汇金、建银注资模式对一些大券商进行市场化财务重组,是救助券商大计中的重要步骤。
显然,从行政接管到央行再贷款,再到注资,监管当局在拯救券商的问题上一直探索不断,这种探索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不可否认,将巨额资金注入重点券商,从短期看可能会救活一批券商,但从长期来看,能否让顽疾缠身的券商祛除病根,成长为经得起风浪考验的新型券商,还值得有关方面进一步探索。 专业人士认为,注资券商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首先,要严格把好注资入门关,防止道德风险。选择被注资券商时,应该坚持一个原则:市场化注资不是“扶贫款”,在对券商进行救助性投资的同时,也要追求投资回报,资产质量太差、管理混乱的券商不应获得注资。 其次,支持券商重组,是要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券商进行全方位改造,使沉疴缠身的问题券商脱胎换骨,真正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型券商。注资机构应该在注资过程中完善券商的治理结构,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开创新的盈利模式。注资以后,注资机构可以向获注资券商派出董事直接参与管理,或者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直接增加外部董事的比例,有效避免券业由来已久的内部人控制等现象。 另外,注资机构应藉注资行为清理券商原有业务,减少风险点。注资以后,注资机构可以通过监督相关券商控制高风险业务规模,还原证券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注资并不是对券商历史经营问题的一笔勾销,而应该与清产核资过程中的责任追究相结合,通过厘清券商既往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树立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权威,确立合法守规经营的良好行业氛围,避免再次出现全行业的经营危机。 通过注资让一批重点券商迅速获得业务创新资格,提高这些重点券商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帮助它们做大做强,加快证券行业的优胜劣汰和资源整合,改变目前证券市场由于无序竞争造成的行业利润萎缩状况,也应成为拯救券商行动的目的之一。 但愿此次拯救券商行动可以“一杠两花”,既救了性命,又断了病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