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商行为农产品股改开出保函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07:54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陈劲 深圳报道 农产品(000061)今日发布公告称,深圳市商业银行已于8月1日出具了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为深圳市国资委出具的农产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承诺函》提供履约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14,691,830元,担保期间为自农产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满12个月。
此前,在农产品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深圳市国资委向农产品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做出承诺:如农产品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在实施之日起的第12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权以4.25元/股的价格将持有的农产品公司流通股票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 根据该保函的条款,深圳市商业银行保证,如深圳市国资委未及时支付履行《承诺函》所需的资金,则根据农产品公司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深圳市商业银行立即支付履约保函最高担保金额的款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专用资金结算账户,用于深圳市国资委向流通股股东买入农产品公司流通股。该履约保函为连带责任保证。 农产品公司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改革方案的信心,切实保护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