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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欢喜有人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6:08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陈重博

  当长江电力、上港集箱等蓝筹品种纷纷修改试点方案、为股改的顺利过会增加砝码时,停牌多日的宝钢股份也发起了最后的冲刺,公司近日追加了增持及分红的承诺。

  增加增持额度

  据大股东宝钢集团的最新承诺:股改方案过会后2个月届满后的6个月内,若股价低于每股4.53元,宝钢集团将再投入累计不超过20亿元并加上此前承诺用于增持股权的20亿元资金中尚未用完部分增持股权,除非股价不低于每股4.53元或上述资金用尽。

  “宝钢此次的增持承诺具有实际意义。”万国测评研究员谢祖平测算,宝钢集团两次增持承诺的总金额最高将达到40亿元,如果股价不能达到4.53元/股之上,集团公司在股改后的8个月内将至少增持8.83亿股,并且由于大股东持股部分在相当长时间内禁售,8.83亿股将占实际流通盘的23%。在如此大的买盘下,股价最终站上4.53元/股的概率较大。考虑到流通股股东将获得对价部分的股份,自然除权价为4.21元/股,也就表明流通股股东在股改后8个月内将至少获得7.6%的收益,可以保证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失。

  修改分红政策

  宝钢股份还称,为了稳定股东预期,在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拟提交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股利不低于每股0.32元。公司强调,目前其现金流量充沛,具备实施本议案所述股利分配方案的条件。

  谢祖平认为,如果按照自然除权价4.21元/股计算,那么未来3年的宝钢年股息收益率将不低于7.6%,远高于目前市场股息水平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对二级市场股价具有积极的刺激作用,而且也反映出了管理层对未来3年公司业绩的看好。

  分红设底线引争议

  然而,宝钢此举却遭到独董单伟建反对。他认为,股权不是债权,公司的红利与利润挂钩是理所当然的。但公司作出最低红利绝对值的承诺实际上改变了股权的性质,使其具有债权的性质,等于改变了公司的资本结构。这样不但直接与债权人的利益发生冲突,影响公司的长期融资能力,而且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不符合审慎经营的原则。

  资料显示,单伟建亦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风云人物:他曾出任JP摩根董事总经理;从JP摩根加入新桥投资后,成功收购了韩国第一银行;在新桥投资收购深发展谈判过程中,他又是新桥投资方的首席谈判代表。其后,一直被市场视为深发展内部改革的主导者,目前单伟建兼任深发展的董事。由此可见,他的观点可能也代表了海外投行乃至QFII的看法。

  “钢铁行业毕竟是一个周期性行业,虽然宝钢近两年来的每股收益分别达到0.56元和0.75元,但不能忽视的是公司在2000、2001、2002年的每股收益分别只有0.24元、0.20元和0.34元,若钢铁行业提前进入低谷,每年0.32元的分红何来?”万国测评的研究员谢祖平建议,与其对分红绝对值做出承诺,不如将分红比例提高,可以由原先的不低于40%提高至不低于60%,或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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