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姗姗发自上海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已经民航总局局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它不仅为国内各投资主体投资民航业明确了范围和限度,更为开放国内航油市场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规定》中明确要求投资大中型民用运输机场比例不得超过25%。投资模式明确这份即将生效
的《规定》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对社会资本或民营资本投资民航业的准入问题进行了法规上的明确。
《规定》指出,除国航、东航、南航3大航空集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机场以及深圳、厦门、大连、桂林、汕头、青岛、珠海、温州、宁波9个重要城市的机场需要保持国有或者国有控股外,其他6家地方航空公司如上航、海航、山航,以及国内90多家机场都可以有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单独或者联合投资。
为了防止一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在机场取得垄断地位,妨碍机场的中立性运营,规定还明确指出投资大中型民用运输机场的比例不得超过25%。这种限制最大的影响应该是海航集团。一直以收购、托管机场闻名的海航集团曾先后收购、控股了美兰国际机场、凤凰国际机场、宜昌三峡机场、潍坊南苑机场、东营永安机场、满洲里西郊机场等多个机场,而这项《规定》将使海航不得不退出已经经营多年的一些机场。
另外,《规定》还指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在符合机场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以投资建设或租用专用航站楼和停机坪。这与首家低成本航空公司春秋航空所提出的其中一项服务差异不谋而合。
在春秋航空所申请的差异化服务中,有一项是专辟低成本专用候机区域或航站楼,而这项要求在春秋航空起飞时并没有得到民航总局的默许。如今,政策上已经没有了限制,但事实上还要得到机场方面的配合。“毕竟机场的现有容量和面积是有限的,春秋航空的吞吐量如果能够达到像国外的马来西亚低成本航空公司一样1000万人次的吞吐量,开辟专用的候机楼等设施才会比较合理。”上海机场集团安全运行监控中心的高主任称。航油市场逐步开放
《规定》的另一个亮点是,对航油市场的一些环节进行了开放。根据该《规定》,国内大中型机场投资本机场范围内的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企业及其设施,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并且不得相对控股;当一个机场只有一家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企业时,航空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投资该航空燃油的销售、储运、加注企业及其设施,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并且不得相对控股;当一个机场已有一家航油销售、储运、加注企业时,航空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投资建立或参股另外的航油企业不受投资比例限制。
到目前为止,中国的航油市场一直被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下称“中航油”)一家所垄断,包括航油的进口、采购、销售、储运和加注,垄断造成的高价位一直引来航空公司的怨声载道。而此项规定终于对国内航油的销售、储运和加注环节进行了开放,允许多家企业参与竞争。
为配合航油市场的开放,民航总局还制订了《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凡在我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油料储运、检测并为民用航空器提供加注油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应当取得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在我国境内为民用航空油料储运、加注、监控等活动提供检测服务的组织或机构应当取得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批准函。
据民航总局内部人士透露,由发改委起草的航油出厂价改革以及由民航总局起草的航油销售价格改革也将很快完成,而中航油旗下的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也在积极进行改制,中国的航油市场将逐步开放,将被培育成为以中航油为主导、跨国石油公司与国内其他供油公司适度参与的有序竞争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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