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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对价透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08:00 中国证券报

  中孚实业(600595)作为最后一家抛出方案的第二批试点公司,于7月20日公告了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对价支付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赠送的1股股份。同时,大股东豫联集团承诺:如方案实施后的一定时期内公司股价出现下跌,将给予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超过5元的现金补差。

  股份支付时间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次日,中孚实业将在方案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
十个工作日内公告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现金补偿的具体实施办法是:在对价支付完成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后,如公司股价出现下跌,则按照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与3.66元(公司停牌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3.49元溢价5%)之间差额的50%(精确到厘,四舍五入),豫联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超过5元。

  中孚实业不确定的现金补偿方式令人眼花缭乱,我们把其可能支付的现金对价折合成股份进行比较,单纯从送股数量的角度可能更好的看清这一方案的本来面目:

  以该公司股票6月17日收盘价3.40元为基准计算,由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赠送的1股股份,那么复牌后公司股票将出现自然除权,除权价格为3.09元。假设不出现重大系统性风险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大盘下跌的情况,公司股票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也为3.09元,则现金补偿的金额约为34,193,730元,即[(3.66-3.09)/2]*1.1*109,070,910。将此现金金额折合成股份约为10,056,979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赠0.92股。

  由此看来,中孚实业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对价合计为,每10股近2股,在其主要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成本较高的情况下,能够给出如此方案,看似微薄,实则难能可贵,也许这已经是多方利益平衡的最好结果。 (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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