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对价透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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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08:00 中国证券报 | |||||||||
中孚实业(600595)作为最后一家抛出方案的第二批试点公司,于7月20日公告了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对价支付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赠送的1股股份。同时,大股东豫联集团承诺:如方案实施后的一定时期内公司股价出现下跌,将给予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超过5元的现金补差。 股份支付时间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次日,中孚实业将在方案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
中孚实业不确定的现金补偿方式令人眼花缭乱,我们把其可能支付的现金对价折合成股份进行比较,单纯从送股数量的角度可能更好的看清这一方案的本来面目: 以该公司股票6月17日收盘价3.40元为基准计算,由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赠送的1股股份,那么复牌后公司股票将出现自然除权,除权价格为3.09元。假设不出现重大系统性风险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大盘下跌的情况,公司股票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也为3.09元,则现金补偿的金额约为34,193,730元,即[(3.66-3.09)/2]*1.1*109,070,910。将此现金金额折合成股份约为10,056,979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赠0.92股。 由此看来,中孚实业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对价合计为,每10股近2股,在其主要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成本较高的情况下,能够给出如此方案,看似微薄,实则难能可贵,也许这已经是多方利益平衡的最好结果。 (企业形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