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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重新征收燃油附加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05:12 深圳商报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决定从8月1日到12月31日,允许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恢复收取燃油附加。

  据了解,此次恢复收取燃油附加,是为了缓解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带来的巨大成本压力。其中,国内航线不包括内地到香港、澳门航线。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购买机票时收
取,已经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根据全国民航上半年的统计,受航油价格居高不下的影响,今天上半年,国内航空公司在境内的航油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了约30亿元。另据了解,由于油价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过大,目前国外航空公司也相继向旅客征收了燃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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