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联动修改助推全流通 股改已现燎原之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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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 10:48 《财经时报》 | |||||||||
虽然《证券法》、《公司法》修改与股权分置改革没有直接关系,法学专家指出,两法修改仍将为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 本报记者 牛丽静 “你什么事都可以不管,但一定要把股权分置改革的事情搞定。”这是一家上市公司
从7月25日这一周开始,第二批试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工作陆续开始,股权分置改革已有燎原之势。 7月27日,《证券法(修订草案)》可望下月与《公司法(修订草案)》一道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消息不胫而走。《财经时报》了解到,《证券法》二审稿主要的变化是,更加充分考虑与《公司法》的协调、衔接,且《公司法》有关证券方面的条文将移入《证券法》。 一直呼吁将《证券法》与《公司法》联动修改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教授,7月28日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表示,《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联动修改,将为股权分置改革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法律后盾 据悉,《证券法(修订草案)》与《公司法(修订草案)》最迟将在今年年底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三审。 刘俊海教授表示,虽然《证券法》修改与股权分置改革没有直接关系,但将为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7月24日,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李青原表示,股权分置改革不会持续8年、10年,近1400家上市公司中占市值60%-70%的只有200、300家,这些公司如果能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改革,市场就能有一个清楚的预期,这将能帮助市场迅速恢复投资信心。 业内人士由此预测,这二、三百家上市公司在一年内就可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全部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也将在两至三年内完成。 借道股改解决大股东占款 在第二批试点中,值得一提的还有郑州煤电(600121)提出的“送股加定向回购”的创新方案,这一方案目的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基础上,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 其具体方案为:郑州煤电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3.8股对价;股改完成后,郑州煤电将通过定向回购控股股东最高不超过2亿股社会公众股,依法注销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 对此,郑州煤电董事长牛森营表示,该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将减少,这和总股本不变的二级市场减持存在本质差别。同时,定向回购后,公司大股东并没有获得现金收入,还将支付5957万元的资金占用费和自行筹集1亿多元资金用以偿还剩余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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