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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不宜“提前报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 08:38 中国证券报

  文华

  在业绩预告中,笔者发现一种“怪现象”,就是某些公司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业绩预告“抢答“现象。特别是在业绩预告之前,公司业绩已经漏了风声。

  近日就有某一家电公司因出售小家电而遭到了市场的质疑,其业绩多少有点稳定人心
的作用。还有一家煤炭类上市公司总经理因口风不严,在公开场合透露了公司部分业绩信息,而使公司业绩提前泄密,其随之而来的业绩预告多少带点弥缝之嫌。笔者以为,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制度,直接关系着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上市公司做到及时、准确披露公司信息,不仅是道德上的自觉行为,也是制度所强制要求的,同时也是对投资者的尊重和利益保护。上市公司出现人为的信息披露“提前报到”实不足取。同时也不符合信息披露的公正性和保持市场的稳定性。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一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制度,对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着积极意义。上市公司在进行业绩预告时,一定要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从稳定市场角度考虑,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给泄密者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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