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规范源头稳妥解决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8:26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建兴 沈阳化工(000698)是由沈阳化工集团于1992年发起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与许多由老国企改制上市的公司一样,沈阳化工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历史地形成了资金被占用问题。据统计,2003年沈阳化工集团占用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达12020万元。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后,沈阳化工成立了以总会计师负责、董秘配合的清理小组,协调财务、证券以及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根据集团及关联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多套解决方案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经反复平衡后,最终确定了“红利抵债”的解决方案,即由公司以应付集团的股利冲减占用资金。为了确保方案的实施,沈阳化工与集团签定了相关协议,集团还形成了董事会决议,由第三方对集团偿还占用资金的承诺进行担保。 集团承诺,如果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不足以偿还占用的资金,或没有达到偿还进度,公司可在对集团的其它应付款中直接冲抵。据初步统计,一年多来,集团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已降至7857万元,下降35%,并基本解决违规担保问题。 沈阳化工负责人认为,目前上市公司中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很大,为了进一步巩固这次清理的效果,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公司确立了“规范源头,良性发展”的方针,防止产生新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