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增持承诺 一诺值不值千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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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7:4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曹腾) G三一近两个交易日出现了12.44%的涨幅,这让部分投资者将目光投向了大股东增持承诺上。而另一方面,第一批试点公司中的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以及第二批试点公司中股改方案刚刚获得通过的吉林敖东(资讯 行情 论坛)和中捷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其大股东也作出了类似的承诺。增持承诺会不会复制出又一个12.44%呢?这样的猜测不免让
然而,业内人士的分析也许会让投资者失望:大股东的增持承诺即使是金,其成色也是有限的。其理由主要有三: 首先,包括G三一在内,大股东承诺购入的股份数都相当有限。其中,G三一大股东承诺增持数不超过总股本的5%,紫江企业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数合计为1100万股,吉林敖东不超过总股本的10%,中捷股份则不超过1000万股。 分析人士认为,这中间尤其值得玩味的是“不超过”三个字。因为极端点讲,对于带有“不超过”字眼的承诺,大股东只要买入一手,即可认为是履行了承诺。如果大股东没有内生的增持冲动,承诺所提供的买入力量就相当有限了。 其次,除中捷股份有比较明确的增持触发条件外,其它的增持承诺都比较含糊,从而给了大股东更多的履约选择,同时也留给投资者更多的不确定性。而即使是中捷股份,其承诺的增持底价4.33元,比起理论除权价5.37元仍有较大的空间,触发增持条件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第三,根据现有的信息披露要求,直到承诺期结束,投资者恐怕都难以知道大股东究竟增持过多少股票。在信息不对称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大股东相应地也就少了很多约束。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流通股有关问题通知》要求,“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5%,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日内予以公告”,但按照承诺的增持上限,G三一和紫江企业都不会超过这一比例。而敖东和中捷只要不发生大规模的增持,其整个过程也很可能是“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让投资者无从察觉。 有意思的是,G三一、紫江企业和中捷都严格踩着《通知》点,将增持承诺期确定为股改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以避免增持可能引发的要约收购义务。而敖东不仅在增持上限方面豪气干云,其增持期也与众不同地选择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个月之内”,从而在理论上有了触发要约的可能。不过,分析人士认为,为增持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这从大股东的角度看是得不偿失。反过来从投资者的角度,12个月的增持期还是最好当两个月看。 基于以上种种因素,业内人士指出,增持承诺更多地像药学中的“安慰剂”——本身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治疗效果,其作用主要是从心理层面对患者产生积极影响;而且,承诺本身是一种防御性的措施,指望通过大股东的增持大幅获利并不现实。 分析人士最后指出,对股价而言,价值千金的不是增持承诺,而是公司的基本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