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建议:券商破产应写入新证券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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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正在修订的《证券法》中应增加有关证券公司破产的对应条款”。新《企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昨日在有关研讨会上建议道。 他建议,在正在修订的《证券法》增加一条证券公司破产的对应条款,即,“证券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证券公司可以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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