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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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3:0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作者 董少鹏) 起端于2005年4月末的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经济长期发展和体制改革命运的重大变革。这场变革的方向,在部长级官员尚福林的口中被表达为“开弓没有回头箭”,但其体现的是党中央集体的政治判断和把握。作为投资者,有必要认清这个基本取向,继而作出获利或者避险选择。 27年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发起,当时一切都没有先例。“摸着石头过河”
从2001年6月,股权分置改革被讨论和初步试点,这项新的社会、经济改革工程就面临着各种指责。在今年4月末正式启动之后,批评意见也一直不断,有的专家和民间人士还竭力表达自己的“最优方案”,争取公众支持率。在嘈杂声中,何谓良策,何谓诡计,何谓乱言,一时难以区分。从国家已经出台的一系列高密度政策来看,特别是国家以税收、银行资金、财政力量承担改革的成本来看,表明决策者头脑的冷静和清醒。 尽管媒体上议论纷纷,但经过第一批试点之后,过河所要依托的石头已经被基本摸到,而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股改进入了误区等等。第二批试点所要解决的,是如何用好这些石头、如何在缺少石头的地方撒布人造水泥墩,至于判断洪水是否会来临的气候、水文考察工作,也基本完成。 有学者说,对价缺乏法律依据,向少数人补偿也于法无据,非流通股股东作出承诺更是于法无据,对此,我们姑且听之。在连石头都找不到的情况下,书本上的条文是没有意义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改革只能在创新中实现。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把一切妨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突破,把一切妨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突破。股权分置改革作为牵动社会方方面面的重大改革工程,同样是突破体制障碍、解放思想的过程。股改要通过制度创新,给投资者以实惠,给上市公司以实惠,给社会以实惠。 当然,对实惠的理解会有差异,对制度突破也会有不同认识。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对价标准上,体现在对不同特点公司的方案的评判上。大股东补偿越多越好,流通股获得的对价越高越好,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但是,笔者要指出,任何一方的过度期待都可能演化为实现利益均衡的阻碍,可能会加大改革成本。 通过此次股改,要营造起鼓励人们积极、理性地参与投资的思想观念和市场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参与投资、支持人们享受到投资收益的社会氛围,“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由此,我们要理解和坚持“摸石头过河”的改革理念,我们也需要妥协精神。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