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股权激励负面效应 可能成经营者造假的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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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09:14 新京报 | |||||||||
据7月27日《证券时报》报道,由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联合拟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在小范围征求意见后,有关征求意见稿已发到多家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部门,在进行进一步的征询意见后,预计正式的办法即将出台。曾经在西方大受追捧的股权激励制度也将在中国落地生根了。 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和优点一样突出
从某种程度上讲,没有股权激励制度就没有美国硅谷和整个高科技产业的神话。也正因如此,这一激励制度也很快风靡全球。但是,也应该看到,这一激励制度远不如人们想象的那么完美,它的弊端和它的优点一样突出。 所谓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以股票期权的形式对公司的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实施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特别是对于成立不久的企业以及还处于成长过程中的中小型企业来说,这种激励措施更为重要。 股票期权要能真正发挥长期激励作用,一个最主要的前提就是企业能够顺利上市且股票价格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基本面信息,而当股价与这些信息严重背离时,期权制度只能产生扭曲变形的效果。但遗憾的是,即使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上,股价也经常与企业的基本面信息相背离,特别是在遇到大“牛市”或大萧条时,这种背离更为严重。在股市“牛气”冲天时,所有的股票都会上涨,区别只不过是涨幅不同而已。股价的上涨和经营者的经营好坏并没有太大的因果关系,但在期权制度下,虽然经营者并没有给企业带来多大的利润,他们却通过期权获取了巨额收益。IBM前总裁郭士纳从1999年到2001年通过期权至少获利3.03亿美元,与此同时股东的收益只增加了33%.思科股东同期收益减少了22%,而CEO钱伯斯的收入却高达2.79亿美元。虽然这些经营者们获取的收益并不是直接来自于企业,但是任何期权的执行都是对股权的稀释,可见,他们的巨额收益仍旧来自于企业的所有者。在中国的股市上,股价与企业基本面背离的情况更加严重,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想期权制度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是非常困难的。 股权激励可能会成为经营者造假的动力 当企业经营不善或者股市大萧条而引发股价大跌、期权受益人在行使期权无利可图时,很可能会出现两种状况:一是期权对经营者失去激励作用,他们将不再努力地为企业工作,有的甚至离开企业,另攀高枝,从而造成企业大量优秀人才外流,降低企业竞争力。二是由于管理层通过正常渠道难以获取自己“应得”的收益,他们就很有可能通过做假账来提高企业的业绩,从而使自己企业的股价上涨,再通过行使股票期权获取巨额利润。而且,如果企业所有者过度迷信期权的激励作用,则会减少对经营者必要的监督,在现在内部人控制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经营者更有动力和能力做假。安然、世通、环球电讯的经营者们正是充分了解到了这一点,才肆无忌惮地通过做假而将自己手中的期权及时套现。 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即便在法律的威慑下,经营者不敢造假,他们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以损害企业长远发展为代价来提高企业的短期效益,如在自己的期权行权时间临近时,大力削减各种必要的开支以降低成本,最常见的就是削减研发费用,这虽然在短期内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收益,但对企业长远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当然,在现有的各种激励制度中,股权激励还是相对较好的一种长期激励制度,特别是对于那些新兴的高科技企业来说更是如此,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这一制度要想很好地发挥作用,是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在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中,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早在2003年,股权激励制度最大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微软公司宣布放弃期权制度,个中原因,值得企业家们深思。 郭頔(北京媒体从业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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