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将出台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07:5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由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联合拟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在小范围征求意见后,预计正式办法即将出台。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解决方案未得到股东大会批准前,不得以股票期权或认股权证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征求意见稿指出,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最近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的意见;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征求意见规定:“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正式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据证券时报) 作者: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将出台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